十八般兵器的由来
所谓十八般兵器,或曰 “武艺十八事”,皆是对我国古代各种兵器的通称。有些史料中按九长九短分,九长为:枪、戟、棍、钺、叉、镋、钩、槊和环;九短是:刀、剑、拐、斧、鞭、锏、锤、棒和杵。在褚人获 《坚瓠集》中记载有:山西李通,武艺十八事皆通,一弓、二弩、三枪、四刀、五剑、六矛、七盾、八斧、九钺、十戟、十一鞭、十二锏、十三挝、十四殳、十五叉、十六爬头、十七绵绳、十八白打 (手搏、打拳)。说法不一,大致相同。实际上,古代冷兵器超出了十八般。
十八般兵器的构造不同,各有其不同的使用方法。刀劈斧砍、矛戮剑刺、戈啄棒打、弓射鞭抽等等,各有各的用处。古人制作兵器,开始常从一些自然现象中受到启示,如戈的形状丰本锐末而微曲,如同鹰嘴兽角,用以钩挽和啄刺敌人。由此推想,当初人们狩猎,见禽兽用角抵御,仿其形而制成兵器。又如以戈和矛合为一体的戟,柄前按直刃以刺敌人,旁边枝生横刃以钩啄敌人。戟的特征为有枝,犹如棘的特征为有芒。
春秋战国时代,我国的冶金技术已相当进步,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,十八般兵器逐渐发展齐全。但后来十八般兵器中有许多成为仪仗的专用品,有的不被普遍采用而销声匿迹,独有大刀长矛一直威风到民主革命时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