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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劳动合同法》健康运行需牵动两大“神经”
2008-1-2 10:12:17阅读次数: 160

《劳动合同法》健康运行需牵动两大“神经”

心盼已久的国家修订版新劳动合同法就要正式步入实施轨道。当今中国,经济飞速发展,就业大军迅猛庞大,劳资体系愈加膨胀,绝大多数人都摆脱不了雇佣与被雇佣的角色圈,每个人都会不同程度,不同形式地牵涉到合同似的双方协议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是法律健全的体现,对正在成长进步的社会法制有着很好的引导作用,对当今的劳资关系的健康稳固大有裨处,不失为构建和谐平稳经济环境的一大良药。《劳动合同法》新出台,群众呼声高涨,一片叫好,拍手称赞之因恐不只停留在法律条文改动的表层,或者法律的完善上,更重要的是通彻理清底细,领会了新法的作用和惠处。如此一来,让人不禁产生质疑:劳方究竟读透了新法吗?资方又贯通了新法吗?《劳动合同法》要想真正地在轨道上平稳运行,需要调节和牵动好劳资这两大雇佣与被雇佣的两大命脉。

  首要一点是公民对新劳动法“知、学、懂、用”。一部法律新出台,新修改,必定是要先经深思熟虑,全盘考虑的,方能将意见纳入制定修改的方案中,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。2007年新出台的《律师法》和《就业促进法》就是参考了专家民众等多方观点,最终审议通过。经慎重改动后的新法必定是胜旧法几筹的,《劳动合同法》较以前的《劳动法》有着怎样的改动,凸显何种优势,百姓必须了解,但事实上真正读懂的人并不多。

  新法实施前一般都会设有缓冲反馈期和宣传阶段,参合多种意见,实施后更明确了新法,力求细读和辨清,不论是劳资哪方皆应将新法知识汲取囊中,时刻不忘并灵活运用。要读懂新法,对变动内容一目了然,尤其是劳方,受雇者不懂合同新法,致使出现被诈骗、克扣工资等返程现象,因此,劳方要重视对新法的学习,炼就一双“火眼精睛”,不致被合同所误,遭到合同侵犯时,能拿出法律对策伸张正义,及时维权。

  要贯彻好新法,宣传颇为关键。发挥好媒体、教育等多种渠道作用,开展学习讲座,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的联动性,普及好新法。

  知法,只是完成了新法让人熟知的目标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正确实施关键点在于资方的运作,资方应努力正确施法。在旧法制度下,近些年,工资无故拖欠克扣等现象泛滥成灾,猖獗屡禁不止,资方屡屡为聚敛财富无视〈劳动法〉的一条一款。而今《劳动合同法》能不能起到更好的规范和制约效果,根本在于资方的施法程度,而不是让劳方频频控诉,以求追偿,更不应抱着“幸避一事”的逃避不正之念瞒天过海,继续恣意妄为,压榨劳动者。岂不闻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在狡诈的罪行,终会在对薄公堂下萎缩伏法,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。资方只有实实在在地施法,遵法守法,而不是饯行《劳动合同法》,为劳资双方搭建沟通合作的友谊桥梁,受雇方才会真心诚意地投入工作,为资方创造最大价值,实现双赢共享。相反,劳方只会不欢撒手而去,以法律手段使企业利益损失,资方名誉也会直线飙降。

  一部法律,代表一种威严;一份合同,承载一种关系和信誉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迈向了正轨,庆喜之余,同时应努力牵动好劳资两大神经,让新法彰显更多的优越性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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