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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少奇同志订立的 “四不准”
2007-9-12 9:47:18阅读次数: 287

刘少奇同志订立的 “四不准”

     少奇同志向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亲自交代了 “四不准”规矩:

     1.每到一地,不要人家接送;

     2.到任何地方,不准请客吃饭、铺张浪费;

     3.不准向人家要东西;

     4.参观时不要前呼后拥地陪同,有个向导引路就行,不要影响地方同志的工作。1961年少奇同志到湖南蹲点。出发之前,他告诉工作人员,要轻装简行象过去打游击一样,下去自带行李,自带碗筷。原来派了轿车,他不肯坐,坐了吉普车。少奇同志说,吃饭一菜一汤就行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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